新闻中心

福建漳州公示38家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名单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8日,福建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福建海鸟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王远非等漳州市38家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和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含特殊食品经营企业26家)的漳州食品安全总监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公示

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家企监名《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业食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品安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全总基础上,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福建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漳州食品安全总监、公示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家企监名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总监、业食食品安全员应当掌握相应的品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全总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福建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提升漳州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细化方案、积极宣贯、部署落实,大力推动食品经营企业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建立完善制度,配齐配强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此次公示食品安全总监名单的38家企业中29家是中型食品销售企业,9家是连锁销售企业总部。

下一步,漳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企业分层分级精准管理,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严格对标《规定》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关键人”,抓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项重点事”,抓实记录、报告、纪要“三本工作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游婕上一条:浙江天台:“加减乘除”开展卤肉制品综合行动下一条:聚焦“双11”|天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杜绝“先提价后降价”行为

上一篇:江苏南京:多部门联动 整治食品违法经营 下一篇:!!!产品栏目未指定文章/信息库!!!

Copyright © 2024 天津市天同钢结构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